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副省级市建委(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配合联合国第三次人类住区大会(人居三),做好“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部与联合国人居署初步商定,2016年度世界城市日主题英文为“Sharing Inclusive Cities”,对应中文为“共建城市,共享发展”。
二、积极开展相关主题活动。请各地特别是获“联合国人居奖”和“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的城市根据《若干意见》要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共建城市、共享发展”为主题,结合本地实际,在“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背景情况见附件1)期间组织开展有声有色、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活动,宣传各地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方面取得的成绩,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共同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请各地将活动安排计划及活动开展情况分别于2016年9月底和11月底前报我部计划财务外事司。我部将把各地开展“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主题宣传活动情况汇总后报国务院。
三、组织参加厦门主场活动。为进一步宣传“世界城市日”,提升“世界城市日”国内外知晓度和影响力,促进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我部会同福建省人民政府与联合国人居署,于2016年10月31日在厦门共同主办“2016世界城市日论坛”。论坛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承办,中国市长协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协办。论坛将围绕今年“世界城市日”主题,重点研讨城市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议题,探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国家开展城市发展领域国际合作的途径。论坛拟发表《城市发展厦门倡议》。论坛参会人员主要包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由中国市长协会邀请)以及相关专业团体、科研院校等单位代表,同时,邀请联合国人居署官员、“一带一路”沿线及相关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官员和城市管理者、国际城市问题专家参会。
请各地根据论坛议程草案(附件2),协助做好组织工作,派2-3人参会,并于2016年9月底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传真至论坛筹备组。有关差旅食宿费自理。
四、协助做好参展工作。作为“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系列活动,联合国人居署、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将于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在厦门共同举办“世界城市日主题展”,我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将于2016年10月13日至15日在北京举办“世界住房日专题展”,分别展示“十二五”时期我国城市发展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就,以及国内外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建设优秀案例。请各地根据组展方案(附件3、4),协助做好参展工作。具体事宜可直接与举办单位联系。
五、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世界城市日”和“世界住房日”期间,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中央主要媒体开展相关的主题宣传活动。各地也要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联系人:计划财务外事司 李劼、翟少青、杨劲松
电 话:010-58934049
传 真:010-68313669
世界城市日论坛筹备组联系人:厦门市建设局 吴佳佳
电 话:0592—8122651
传 真:0592—8122695
世界城市日主题展联系人: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 杨志鸣
电 话:021—63850119
世界住房日专题展联系人: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陈鑫玉
电 话:010—57811773,5781177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