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建发〔2016〕90号
南昌市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在昌各相关建筑业企业(含本地和在昌外省外地企业)及相关建设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和住建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按照省住建厅指示,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全面开展清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按照住建部“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摸清底数,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目前在南昌市区域内(含县区、开发区、新区)有工程项目缴纳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各相关单位要重点清查本单位涉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数量、缴纳金额和按时返还等情况,填写《南昌市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情况汇总表》(详见附表),并于2016年8月11日前报送我委建筑业管理处汇总(书面表格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
三、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对清理规范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清查工作,落实责任到位,务必按时报送《汇总表》,确保清理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报送地址: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市政府6061房间)
联系人:胡建良 联系电话:83884381
邮箱:173186700@qq.com
南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