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大江网)新余讯 记者张鹏报道: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近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确定,新余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全面实施异地贷款、最高可贷60万,房租提取标准确认,并将农民工、个体户纳入公积金保障范围。
率先发放异地贷款 已惠及165户
去年5月1日起,新余市率全省之先放宽全国实施异地贷款新政。也就是说,职工无论在全国哪个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缴存证明,就可到新余申请公积金贷款。据了解,2015年该市共发放异地贷款165户4888万,帮助职工更好实现回乡买房置业梦想。
此外,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新余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至20%,不区分首套房、二套房。
简化房租提取手续 每年每户12000元
根据规定,无房户每年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为简化提取手续,根据新余市市场租金水平,今年3月1日起,公租房提取公积金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商品房房租提取公积金按每年每户12000元标准提取。
据了解,2015年,新余市公积金房租提取273笔。“今年,我们的提取标准与南昌一样,是全省最高。”信息科科长程慧告诉记者,“以前,无房户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个人无房证明、租赁合同、发票等手续,现在好了,只需要提供无房证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农民工也可缴公积金
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纳入公积金保障范围,使这部分群体能享受到公积金优惠政策,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此次推出的住房公积金新政中,农民工可缴公积金这一政策得到不少市民及农民工的关注,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目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接到不少咨询电话。其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新政涉及人群情况比较复杂,目前操作细则还在制定中。
近年来,新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连续松绑,宽松的政策使新余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不断攀升,2015年,新余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7亿元,同比增长155%。到去年12月底,新余市累计发放公积金贷款23.75亿,为15221户职工解决了购房资金困难。